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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语文学社章程
社团名称:曦语文学社
社团的宗旨:
提高校园人文气氛,培养文学素养。
面向学校,面向大学生,扎根生活,书写心灵。
社员发扬自尊、自重、自强、自立的精神,为学生提供展示自己的舞台。并在文学中得到乐趣
社团管理细则:
一、社规
第一条 社员要维护“曦语文学社”的名誉。
第二条 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文学社的活动时间,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第三条 自学遵守文学社纪律,服从工作安排,认真、按时完成相应的任务。
第四条 社员应心怀社团,积极对社团相关工作建言献策。
第五条 社员投稿不准抄袭,一经发现即作退社处理。
第六条 社员退社须经部长同意并上报后决定 。
第七条 本社规是根据我社实际需要所制定,我社所有成员务必认真遵守。
二、社员权利
第一条、享有选举与被选举权。
第二条、享有参加本社的一切活动,对本社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第三条、有权对社团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第四条、社员有参加社团会议、活动和讨论的权利。
第五条、社员对于本社发表的一切作品享有批评和被批评的权利。
第六条、社员优秀作品可在本社社刊发表。
第七条、 有自由退会权,但必须上报批准。
三、社员义务
第一条、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
第二条、 自觉遵守本社的各项原则,履行应尽的义务,团结友爱,相互帮助。
第三条、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文学社交派的任务。
第四条 、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准时出席协会会议
第五条、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
第六条、可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
第七条、按期向文学社交递个人作品、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
四、组织设置:
第一条、本社设社长、副社长、编辑部、宣传部、外联部、网络部六个部门。
第二条、文学社负责人
文学社负责人包括社长一名、副社长,主编各两名、各部门部长各一名。
第三条、各部门职权:
社长职权:
(一)负责文学社全面工作正常开展。
(二)制定文学社新学期工作计划。
(三)主持召开全体成员会议。
(四)有权撤换不称职的部门负责人。
副社长职权:
(一) 协助社长做好各方面工作。
(二) 特殊情况下代行社长职权。
(三) 重点抓好分管部门工作。
主编:负责本社稿源、去向及发表工作。社刊排版编辑工作
宣传部:负责文学社的宣传,包括会议通知,活动宣传,海报制作等。
网络部:负责本社微博,微信公共平台的建立和管理,以及社员文章的发表等一切关于网络的工作。
五、财务管理明细
(一)社费为每学期每人30元,由社长负责保管
(二)所有活动支出事后全部公示,所有社员负责监督
(三)社费使用以印制社刊为主,其余活动经费另行计算
(四)本学期社费如有结余,则自动补充为下学期社费
六、社团章程修改程序
社团章程对所有社员公示一周,如有疑问集体讨论修改
沈阳城市学院曦语文学社 (暂行)
2014年9月
本文标题: | 曦语文学社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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