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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从一件用毅力打败体力的事开始

  改变,从一件用毅力打败体力的事开始

  文/老杨

  我最近收到的读者留言里,出现很多这样的问题。

  逃窜同学说,“很厌烦现在的这种生活,早想改变一下,只是一直行动不起来。”

  硫克同学说,“终日生活在工作,游戏,电影中,想要跳出这样的日子,有一个梦想是如此地遥远,不知如何去实现。”

  微薄荷阳光同学说,“我也想和你一样做一个积极向上,依赖于自己的女孩子,可是总是找不到正确的方法,不知道要从哪里入手,每次告诉自己要努力,可是坚持不了几天就放弃了,也找不到当初努力的原因……”

  改变究竟是一件有多困难的事呢? 我用整个大学四年都在验证着“改变”的不可实现性。回望那样的四年,我发誓从未见过自己这般糟糕的女生。和现在的勤奋相比,那时的我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我超重,邋遢,堕落心强,缺乏对未来精美的计划。我羞于向人展示的寝室里,书桌上铺满了散落的文具和课本,上个星期的变质面包来不及扔掉,大敞开的电脑屏幕污迹斑斑,键盘缝隙里装满清晰可见的饼干渣,我的床铺上挤满毛绒玩具和化妆品,被褥在整个学期里有一半的时间懒得叠起,没有清洗的咖啡杯放在阳台上四个月差点培育出毒蘑菇。我经常逃课,把寝室里的美剧和日剧当做“我在自学啊”的安慰,靠一点小聪明用突击复习法把期末考试蒙混过关。我做事缺乏条理,忘记去图书馆还书欠出八十五块的罚款,永远把作业拖到最后一秒去完成,也时常把一些事情本末倒置。我渴望舞台却惧怕成为焦点,从来没有参与过什么社交活动,习惯一个人窝在寝室里和自己的坏情绪作伴。更可怕的事,我一直在不停地膨胀发胖,用火锅和烧烤消磨一个个寂寞的晚上,啤酒填满青春的迷茫与慌乱,导致每半年照片里的自己都要大上一个尺寸。每年一次的800米体育测验,我是唯一无法完成任务的女生,气喘吁吁装模作样地跑下200米就主动投降,理直气壮地和体育老师解释,“我身体不好,每次跑步心脏特别难受”……我的决心深厚,毅力单薄,总是在做一些持续性很差的事,比如突发奇想去操场上走10公里,却在第二天蜷在被子里边吃薯片边看一整天电视,还要在微乎其微的效果前委屈地抱怨,“为什么别人的改变看起来都毫不费力呢?!”

  在那些最美好的日子里,我尽情地做梦也尽情地辜负自己,我想成为期末考试中的佼佼者,却连每个晚上两个钟头的自习也不肯坚持;我想穿着礼服在舞台的聚光灯下唱歌,却连报名参赛的申请表也不敢填一份;我想找一份牛逼企业的实习工作来做,却连份像样的简历都没准备过;我想成为纤细的美人,却从来不肯做一点流汗的运动;我想成为一个作家,却半个月也懒得动笔一次。我做了那么多徒劳的白日梦,却从来没成为梦想中的那个自己——事实上,我连一丁点儿机会都没有给自己。

  毕业之后受到一次感情上的重创,犹如浑浊天空里的一道闪电,虽然痛彻心扉,可那道强光却把我的世界都劈亮了,让我除了忙着痛恨渣男,也渐渐发现发现,我在自我建设上的失败,程度比渣男的道德败坏还要严重,是我先背叛了自己,他才来背叛我。我一直活在这么多的问题里,迫切地需要一场改变,也情愿付出努力,期待自己成为好一点的人。我急功近利,恨不得在一夜之间就把所有的花毛病全部舍弃,软件硬件一个不落地统统升级完毕,而日积月累下来的惰性习惯,并不是非常容易就可以舍弃。

  人们从一种堕落的生活中逃离,往往需要来自外界的强烈刺激,比如失恋,离异,亲朋好友的背叛和嘲讽,如此变故常常会令人衍生仇恨,以此去支撑一场动力十足的自我变革。可是即便再强烈的仇恨,也有烟消云散的那一天,当你的动力从熊熊大火变作奄奄一息的小火苗,就会意识到任何改变如果没有来自于内心坚定的意愿,通常都不会持久。西方有句着名的谚语, God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可是我必须说明,在最初改变的时候,我满脑子里想的都是复仇的计划,关于一段越想越气愤的感情,我心里分分秒秒在对自己讲,“他给我多少痛苦和委屈,我就要用这些为自己赢得多少光鲜。”那时在看的《致加西亚的信》中写道 “世界上再宏大的工程,也都可以分解成细小的具体事情,要想做成大事情,就必须把分解后的每一件小事情做好,所以任何事情都要从一开始做起,只有从一做起,才能做到二、做到三,才能最终成功……”对此我十分赞同,任何一次下定决心的改变,都要从一件看起来比较难的事开始,而为了给自己的改变寻找一个突破口,我决定,早起。

  我看过很多关于早起的科学报告,也了解一些帮助早起的健康理论,可在我看来,这纯粹是一件有关毅力的事,对于一个把闹钟定在七点钟而时常在八点半不得不起床的时候才一跃而起的人来说,把闹钟设定在六点钟逼迫自己一定起来的感受,是头脑中两种声音的激烈争辩,一方说“太累了再睡一会,实在是爬不起来”,另一方在说,“快起来,昨晚睡前还发誓一定要六点钟起床呢”。在你连续两天听从前者的声音依旧八点半才睡眼惺忪地醒来,那我相信你一定逃不掉自尊心的责怪,一个连自己的决心都要辜负的人,就别指望有什么成功的人生了,生命没有那么虚弱,不必要靠很多的睡眠来维持。而当你最终说服自己,可以每天准时早起,那么这是一件有多么好的事呢?在每天为自己多争取的两个小时内,我能够为一整天做个详尽的计划,处理掉一周的全部邮件,写一小段故事,专心读一百页的书,有时还能看掉一整部电影,一整个月下来,往往可以写出几篇文章,看完近20本书,7部电影,和远方的朋友保持邮件联络,这些作为持续的积累,放在我的人生里,就是长久的优势。我的意见是,当你决心早起,也拥有六点钟起床的毅力时,你一定要清楚“我为什么要早起”,你每年比别人多出的2*365个小时的时间,不是拿来聊天玩游戏无所事事的,这样争取来的时间,要做一些对未来有贡献的事,可以在一段时间的坚持下为你的人生或事业提升一个新的高度。

  也许有人会说,我不需早起,只要晚睡也可以达到一样的效果。在我看来,早起是一件比晚睡好太多的事,暂且抛去健康层面的原因不谈,能够有毅力六点钟从被窝中爬起来的人,一定比凌晨一点钟才入睡的夜猫子要少得多,而如果你有幸成为早起的一员,就会发现朋友高频率发送新鲜事到朋友圈,或者微信中此起彼伏地“约吗,约吗”,在早上六点到八点的那个时间段几乎不会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提供了高效率的工作环境,就像在上下班的交通高峰期和清冷万分的凌晨里开车,能够开出的距离,是有很大差距的。当你内心充实地开始新的一天,这感觉比被八点三十分的闹表叫醒,大骂一声“不好又他妈地迟到了”然后迅速洗脸刷牙飞奔一般出门上班的感觉要好得多。

  作为一个二十五岁的女生,我十分理解年轻人的现状,初入社会,疲于奔命,身心劳累,恨不得把每一分钟用来休息,哪舍得去早起,而想一想Steve Jobs曾经每天早上6点起床,奥巴马夫人米歇尔坚持每天早起四五点就到健身房锻炼,Starbucks主席Michelle Gass每天4点半便起床跑步,现任苹果CEO Tim Cook 3:45am便会发email给同事……你觉得自己会比他们更忙碌吗?

  当我意识到我还可以为生活做出更多的改变时,我开始试着跑步,这一次不为别人,只为自己。而在开始谈跑步之前,我必须感谢文学的力量。有人常常质疑读书的意义,觉得市面上的小说都在讲爱情纠葛,家庭秘密或是职场的勾心斗角,这类闲书怎么会对人有鼓舞意义呢?然而在跑步的最初,我接受的动力恰恰来自于一本“没营养”的言情小说,里面讲一个职场女人的历练,凡事对自己都有恰到好处的节制和约束,由于坚持每日5公里的慢跑,在和领导一次打球时,受到大加称赞,促成了一桩合作的机会,她骄傲地想,十年间每天晨跑几公里练出来的体力,一般人一时半会儿还真达不到这境界。而当我看到三十几岁的刘瑜在书里欢畅地写到,“我原谅上帝让我长到105斤……”我郁闷地想,什么时候上天让我变成105斤,什么时候我才肯不计前嫌地原谅他。

  所以跑步之初,除了抱着锻炼意志力的目的,我还希望可以塑造良好的身材。半年前我开始每天去健身房报道,最初在跑步机上快走一个钟头,顶多跑上200米,然后气喘吁吁地继续走路。那时看着身边跑步的人,心想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像他们一样,可以毫无间断地跑上半个钟头呢?两周后,我尝试跑步,从200米气喘吁吁的状态,可以支撑到800米,并且以此为荣。四周后,我把跑步当做一种信仰,进步神速,可以持续跑1.3公里,1.6公里,六周后跑3公里,三个月后5公里,三个半月后达到6公里,而半年后的现在,我减掉5公斤的体重,身体和心理非常健康,尝试过连续10公里的慢跑,如今保持每天7公里,每周不低于45公里的成绩。我通常用毛巾挡住跑步机上的计数器,听四分钟一循环的歌曲,跟着音乐的节奏动感十足地奔跑,耳朵里听过十四遍同样的声音,脚下便会跑过7公里的距离,而当我不再把注意力放在音乐和计数器上,我开始思考生活中的各种问题。长距离的慢跑有着非常奇妙的作用,它让生命中的其他问题都显得简单,你开始觉得每星期收拾一次屋子不再是负担,你开始觉得拒绝油炸食品和荤腥没有那么艰难,你开始觉得工作上的不开心有了发泄的渠道……生活中还有那么多的可能,一个人能够从二百米跑到10公里,那还有什么难题是解决不了的呢?跑步令我的每一天都有新的收获,改变成为一种挑战,这是非常持久的乐趣,而我在青春里拖欠了许久的努力,如今终于可以加倍做出偿还。

  在我跑步的过程中,我的精神力量大多来源于村上春树,他是我十分敬重的一位作家,因为很少有靠脑子去生活的人,也能把身体用得如此充分。关于对他跑步的访谈,我打印了一份放在桌面上,作为永久的激励。他坚持每周六天的跑步,每一天跑10公里,每年跑一次10公里赛、一次半程马拉松和一次全程马拉松,甚至在1995年参加了一次100公里的超级马拉松,花了11小时42分跑完全程。他说,跑步让我知道自己努力的极限在哪里,又打趣道打算在自己墓志铭上写下,至少他是跑完而不是走完的。

  无论把何种运动作为改变的开端,都是不错的选择。直到现在有人向我抱怨生活的苦闷,我还是会给出这样的建议,“去跑步吧”。的确,跑步是无需任何成本的投资,也提供了最好的思考状态,当你脚下保持着频率不断向前做着重复的动作时,你脑中的思绪也渐渐地清晰起来。这是毅力多于速度的比拼,你会在这样的节奏里为生活的难题一一找到解决的方案。

  村上春树在接受采访时被问道是如何给自己鼓劲才能每天坚持出门跑步的,他这样回答,“天气有时会太热,有时太冷,有时又太阴沉。但是我还是会去跑步。我知道,假如我这一天不出去跑,第二天大约也不会去了。人本性就不喜欢承受不必要的负担,因此人的身体总会很快就对运动负荷变得不习惯,而这是绝对不行的。写作也是一样。我每天都写作,这样我的思维就不至变得不习惯思考。于是我得以一步一步抬高文字的标杆,就像跑步能让肌肉越来越强壮。”

  我想,就算村上春树一直陪跑诺贝尔文学奖,他也早已经在读者的心中收获了那张奖牌。

  就从今天开始吧,别再抱怨改变的艰难,从一件用毅力打败体力的小事出发,为自己在岁月里信守一个诺言,你会经历枯燥而乏味的过程,可是总有一天会感谢自己的坚持,因为那时的你会发现,这世上除了自己,再没有什么可以打败你。

  小时候的梦想哪去了

  文/斌斌姑娘

  关于梦想,这段时间最火的大概就是马云印在T恤上的那句话了: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成年人说梦想时经常畏首畏尾,说大了怕别人不以为然,说小了又担心别人嗤之以鼻,所以在成人世界里,梦想成了成功人士回顾往昔峥嵘岁月时最多的谈资。

  而小时候的梦想就简单多了。

  肖肖对南方没有暖气的冬天深恶痛绝,从小就对温暖的公共浴室产生了无限向往。所以,她的梦想一度是成为浴室管理员,“能整天在热气氤氲的环境中坐着,做梦也会笑吧”。

  陈君的梦想是当火车站广播员,因为他从小就觉得“广播员很牛,他一开口,让哪趟车走,哪趟车就得走,让谁检票,谁就得检票”。于是,执着的陈君认认真真地练了七八年普通话。虽然他长大知道真相后忍不住掉了眼泪,但也有意外收获——后来念大学,他成为全校唯一过了普通话一级甲等的非专业学生。

  浩二同学小时候喜欢军事,偶像都是亚历山大、恺撒、拿破仑之类的大英雄。鉴于和平年代用武之地颇少,他经常在吃饭的时候跟妈妈说“将来我要保家卫国”。妈妈白他一眼,说:“家里的自留地被村长的亲戚占了,你好好学习,先把咱这两亩地收复了再说。”

  朱同学是标准的小清新,喜欢青草的味道,所以她小时候的梦想是做一个草坪浇水工,还得是清晨的那个班次,每天都能看到晨曦微露,青草挂着水滴。浪漫的阿冉喜欢看星星,所以想当天文学家,那是最接近星空的职业。热爱运动的小宇喜欢踢球,从小就迷上了足球解说员这一工作。

  当然,小时候的梦想偶尔也会“跑偏”。务实的菲菲喜欢吃土豆,所以希望长大后嫁个种土豆的,这样就能每天吃个够。孝顺的小蔡希望自己将来能成为老板,这样就能让妈妈成为“老板娘”。我的微信好友里有个名叫“男”的女生,她在幼儿园时,特别想成为一只小狗——看家的那种,至于原因,这么多年来她一直都没有透露过。

  在一个小范围的统计中,荣登“小时候的梦想”榜首的是小卖部售货员。大家的理由非常一致,可以每天吃不重样的零食而且不用给钱,这对每个小孩子来说都有着无穷的吸引力。排名第二的梦想是公交车售票员,原因千差万别:有人有与生俱来的强迫症,觉得撕公交车票的感觉特别爽,把零钱整理成一叠一叠的,也特有成就感;还有人则是因为很想要一个售票员身上背着的包。

  还有很多梦想是由小时候的欲望衍生出来的:因为想免费看电影,希望成为电影院里的领位员;喜欢打游戏,想当游戏币售卖员;喜欢看连环画,想摆个小人书摊;喜欢漂亮文具,又开始羡慕卖文具的人……总而言之,因为小时候的零花钱数量有限,很多人最初的梦想都是那种可以不花钱就能满足愿望的“事业”。

  很多人告诉我,小时候并不知道“梦想”意味着什么,只是单纯地喜欢。而我在长大后忽然发现,这些“梦想”隐约有种乌托邦的味道——想干什么的都有,干什么都是平等的。直到我们在作文本上写下长大之后想成为“科学家、医生、老师”时,童年就已经开始消失了。

  黄姑娘小时候能在小人书摊前不吃不喝泡上一天,她曾经最大的梦想是自己也摆一个书摊,随时看,还不花钱。中学时,她的梦想升级了,想当小说家和漫画家。大学时,意气风发的她和同宿舍的姑娘决定今后“划江而治”,分别统领南北文坛。

  如今,黄姑娘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她说:“当现实中逐渐有了学业、工作、生活的压力时,思考的问题就渐渐变成考试能不能通过,工作能不能获得升职,房租多少钱,孩子的奶粉从哪儿买……”至于小人书摊的事,她说自己都快想不起来了。

  浩二同学即将大学毕业,这段时间他正在焦头烂额地找工作。“远期是挣大钱,开跑车;近期是把户口落在北京。”半戏谑半认真中,他已与当年的那个热血小男孩挥手作别。浩二说:“我的梦想离我远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总是‘做什么都需要别人的允许’。比如父母会说,你看那个谁谁谁,多么厉害,户口都落到北京了。这样,我也就希望自己终有一日能成为‘别人家的小孩’。”

  当然,也有些幸存下来的梦想。

  普通话一流的陈君入了伍当了排长,在一线带兵训练,新兵中盛传他喊口令时隐隐有广播员的腔调。朱同学成了白领,每天清晨上班经过写字楼下的草坪,闻着青草的味道,她依旧很陶醉。

  想当公交车售票员的那个“强迫症”成了秘书,把老板的一切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发票必须整理成一叠一叠的,码放整齐;泡茶用的柠檬片一定要切成3毫米厚,放3片。那个想成为小狗的叫“男”的女生后来从事了财务工作,工位就在财务室门口的第一个位置。她喜欢这个工位,只觉得坐在这里“就像看住了整个财务室”。

  你不会永远比别人差

  文/杨海亮

  那一年,她还在农村里插队,瘦弱的身子承受着繁重的农活。一天,她正在西瓜地里忙着,有人把她叫了过去,说工宣队来招生,去试试。

  这一试,她就去了北京外语学院,成了英语系的一名工农兵学员。不过,还来不及欢喜,阴霾就笼罩了心头。在班里,她居然有两个“最”:一个是年龄最大——老姑娘了;一个是成绩最差——基础太弱。

  一天上课,老师问了一个很简单的问题,第一遍没有听懂,第二遍听懂了却不知怎么回答,于是,僵在了课堂上。课后,她一口气跑到后院的山坡上,大哭了一场。

  “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比别人差,我努力还不行吗?”终于想通了,她给自己许下诺言:“我一定要成为最好的学生!”她很勤奋,每天晚上学到深夜,凌晨四五点时又掀开了被窝。不管天热天冷,在校园一角的那棵大树下,常能见到她的身影。大声地念,大声地背,把头一天学的东西翻来覆去,不记得滚瓜烂熟不罢休。

  一晃,四年过去。毕业的时候,她的确成了全年级出类拔萃的学生。那一代人,和今天完全不同,因为根本没有择业自主权,从英语系出来的她,被分到英国大使馆做接线生。这份工作单调、乏味,很麻烦。在外人眼里,还是一份很没出息的活。起初,她能够老老实实地干,时间一长,心里就越发郁闷,越不平衡——一个堂堂外院的尖子生怎能这样憋屈呢?终于,在和母亲的一次见面中,她大吐苦水。

  慈祥的母亲没说什么,而是叫她去洗卫生间、刷马桶,她怏怏不乐地听命。可是,她使劲地扫地板、费力地刷马桶,反复几次,感觉还是很不干净。她不由抱怨:“我没办法了,就这样子了!”母亲不说话,而是弄来一碗干灰,然后将干灰洒在又脏又湿的地方,让干灰将水吸干,再扫,效果果然好了很多。不多久,马桶里的黄色污垢全不见了,犹如做了一次增白面膜。

  她没做到的,母亲做到了。她不禁夸奖母亲,母亲却告诉她:“一件事情,你可以不去做;如果做了,就要动脑筋做好,就要全力以赴。你不能挑你的工作,但你可以有自己的选择啊,那就是把工作做好。”站在一旁的她听了母亲的话,久久无语。

  回到单位后,她仿佛变了一个人。她把使馆里所有人的名字、电话、工作范围,甚至他们家属的名字都牢记在心。不仅如此,使馆里有很多公事、私事都委托她通知、传达和转告。逐渐地,她成了一个留言台、大秘书。工作之余,她就读外文报纸、小说,不断提高自己的读、译能力。由于为人热情,水平出众,她在使馆里成了很受欢迎的人。

  一天,英国大使来到电话间,靠在门口,笑眯眯地对她说:“你知道吗,最近和我联络的人都恭喜我,说我有了一位英国姑娘做接线生?当他们知道接线生是个中国姑娘时,都惊讶万分!”英国大使亲自到电话间来表扬一个接线生,这在大使馆可是件破天荒的事!

  没多久,她因工作出色被破格调去英国《每日电讯》记者处当翻译。报社的首席记者是个名气颇大的老太太,得过战地勋章,被授过勋爵,本事大,脾气也大,还把前任翻译给赶跑了。当她调过去时,老太太不相信她的实力,明确表示不要,后来才勉强同意一试。没想到,一年后,老太太经常不无得意地对别人说:“我的翻译比你的好上十倍。”再后来,她被派往英国留学,在伦敦经济学院攻读国际关系,在里兹大学攻读语言学硕士,在伦敦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回国后,她到外交学院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教授,还当上了副院长,并多次荣获外交部的嘉奖。

  她就是任小萍。最近十年里,她先后担任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馆新闻参赞和发言人,外交部翻译室副主任,中国驻安提瓜和巴布达大使。目前,她是中国驻纳米比亚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从一个黄毛丫头到一个全权大使,任小萍的职业生涯中,每一步都是组织上安排的。但是,无论被派到哪里,她都在积极地适应,都在努力地把工作做好,做得最好。任小萍的人生经历告诉我们:一个人无法选择自己的工作时,总有一样可以选——好好干!无论何时何地,把工作做好,成功也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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