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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终还是娶了一个我妈给我介绍的女人

  我最终还是娶了一个我妈给我介绍的女人

  文/张志莉

  我最终还是娶了一个我妈给我介绍的女人。

  她身高160,体重140斤。俩大脸蛋子总是隐隐的泛着红光,笑容就像早些时候的贫农一样敦厚。她不太会说普通话,只会说她老家那儿乡音极重的方言。无论春夏秋冬永远爱穿一条宽松的黑色长裤。跟我结婚之前她从来没穿过高跟鞋和裙子,也不知道粉底是什么东西,洗完脸最多往脸上擦点儿蛇油膏。

  她是个朴实直率的女人,没念过什么书,却也知道敢爱敢恨。只要我不在外面乱搞,她就会一辈子老老实实的给我做饭洗衣生孩子。但是如果我干了什么坏事,吵架时她也能顺畅的骂出我去你妈逼。

  不过,洞房花烛夜时我知道了26岁的她还是个处女。这点倒让我挺满意。

  昨天我妈跟我说她面相旺夫,是个过日子的女人,让我一定好好珍惜。我说我知道。然后笑了笑。

  我已经再也不想忤逆我妈的任何一句话了。

  小时候啊,家门口路过一个算命的老先生,他看了看我的面相,然后告诉我妈,这孩子以后是个武将。要么揭竿而起,要么恶贯满盈。

  他算的不准。

  如今我在一个闭塞缓慢的小县城里安安稳稳的生活着,住在一栋我爸妈用攒了一辈子的钱给我买的80平的楼房里,每天骑着自行车规规矩矩的上班,月底拿2500块的工资。交给我的胖媳妇2000,剩下的500我自己买烟抽或者偶尔请同事们吃饭。

  很多个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的胖媳妇打着呼噜睡的很香,我就会给她掖好被角。然后起来去阳台上抽根烟,夜色静谧,远处有零星的霓虹闪烁。我都会想起我那个好看的前女友。不知道此时她睡在谁的床上,身边的男人对她怎么样。

  其实我的前28年,也挺浪的。

  上小学的时候,我家里穷,我个儿也矮,我们班里有个家里卖橘子的小男孩儿,仗着自己有俩臭钱儿,看不起我,我心里一直讨厌他,但也没说什么。可是有一次他故意推倒了我,那一刻,我心里沉睡着的小兽被唤醒了。我红着眼睛疯了一样向他冲过去,他被吓到了,然后我给了他狠狠的一顿胖揍。

  从那天以后,我知道了武力的重要性。之后的20多年,我靠着拳头征服了无数我看不顺眼的小兔崽子。

  刚上初中不到一个月,我就统领了学校里的“黑帮势力”,整天带着我那帮小兄弟们耀武扬威。

  初二的时候,班里转来一个城里的小姑娘,长的贼好看。我看见她的第一眼,就知道自己情窦初开了。当时虽然有很多男孩子都喜欢她,但是他们都太怂,丝毫对我构不成威胁。

  其实我长的挺有男子气概的,剑眉星目,加上我从小学就一直喜欢锻炼,所以体格匀称,穿什么衣服都好看。我对那小姑娘献殷勤献了两个礼拜后,她就被我拿下了。

  在一个月明星稀的晚上,我带着她一起逃了晚自习去操场上散步,那晚我第一次拉了她的手。她的手绵绵的,特别温暖,特别小,柔弱无骨,让人忍不住怜爱。

  可是还没来得及继续深入探究探究那小姑娘,我就出事了。

  隔壁初中的一个男生打了我的一个小弟。

  那天早上我带了两个兄弟埋伏在那个男生的家门口。我拿着一个麻袋,打算等那个男生出来以后用麻袋套住他的头,然后让兄弟们用乱棍打他。

  结果那天那小兔崽子跟他妈一起出门。他看到了我们手里的麻袋和木棍,就开始喊人,我让我兄弟往楼下跑,我自己往楼上跑,到六楼的时候我看见他们家的人快追上来了。

  我想,我一定得跑出去。

  然后我一脚踩断了不知道谁家放在楼梯间的拖把,拿着拖把棍一路乱挥冲了下去,也不管有没有砸到谁,就那样不管不顾的跑了下去。最终我跑出来了,我那笨兄弟反倒被他们逮住了。他对那家人供出了我家的地址。

  第二天,他们一大家子人来到我家。

  那天我和我爸妈正好不在。家里只有10岁的我妹妹和8岁的我弟弟。听我妹说,那天家里的院门没关,他们一大群人就那么浩浩荡荡的走了进来,男女老少都有。其中为首的男人手里还拎着一块儿砖。

  他问我妹,杨大成呢?

  我妹说,出去了。

  他问,什么时候回来?

  我妹说,不知道。

  然后他们一大群人就站在我家院子里等我。

  后来我回来了。我还没进门的时候,我妹在家门口拦住我,告诉我有人要来打我,让我出去躲躲。我说,没事,别怕。

  我的傻妹妹啊,我惹的事儿,我要是躲了让你一小丫头顶着,我还有脸给你当哥吗?

  那天的我,任由他们辱骂和拳打脚踢。有个老太婆甚至拿绳子勒我的脖子。有个男人举起砖头要砸我的头,我妹歇斯底里的哭喊着“不要”,声音很大,那个男人的砖头没有落下来,那一瞬间,我看着我妹,觉得心疼。

  后来我爸回来了,我爸一直不太有出息,胆小怕事。那群人说要带我去派出所,我爸大概也是对我绝望了,他挥挥手让他们带我走。再后来我妈回来了,她死死的护住我,说她绝不允许有人欺负她的儿子。

  那天下午,我妈和那群人唇枪舌战了好久好久,双方的唾沫星子满天飞溅,那件事后来怎么解决的我记不清了,我只记得我妈一直把我护在身后。我仰起头看了看天,残阳如血。

  那群人最终没能带我去派出所,不过他们走的时候说,杨大成你以后最好当心点儿。

  我跟兄弟们每人买了一把长砍刀,打算要那小子的狗命。

  结果还没来得及动手,我妈就在我的枕头下面发现了那把砍刀。

  那把刀被我妈埋在了外面的地里。

  我不知道,埋那把刀的时候,她心里有多害怕这个儿子以后会杀人放火会锒铛入狱。

  然后我妈立刻四处求人,给他们塞厚厚的红包。给我转了学。转到我们那儿口碑还不错的二中。大概,我妈是想让那群好学生影响我,起码把我影响成一个不打架的学生吧。

  可是转到二中以后,念了不到半年,我就因为聚众斗殴被学校开除了。

  我妈什么都没说,因为她不敢说什么,我脾气暴躁,她要是敢骂我,我一定会让这个家里不得安生。

  她继续到处托关系花钱,给我转学,这次转到了一所乡下的初中。我在那儿又读了一年。住校。从那一年开始,我慢慢的知道了花钱的滋味有多爽。

  后来中考我没考上,差的分很多,就算花钱也上不了,最后我以前的兄弟帮我联系了一个体育生的名额,我爸妈很高兴,终于能给我买到一个上高中的名额。

  然后,高中三年,我就一直做了体育生。

  当时我们学校旁边有座很高的山,每天早上,我们那群体育生兄弟们都要快速上山两趟,然后环城跑两圈。我们每天下午都不上课,去操场一遍一遍的练习短跑,长跑,体操,以及各种力量训练。

  现在想想,那段日子,是我青春里最有价值的了,那是我生命里朝阳初升的日子。

  那时我几乎统领了我们学校的所有体育生,大家都叫我成哥。那个时候的我,请兄弟们吃饭一定得去当地最好的饭馆,抽烟也起码得抽黑兰州。

  其实我爸妈都是农民,几乎每一分钱都得靠着两双手从土里刨,但是我不懂事。我可是成哥,我得要面子。我怎么能在小弟们面前露穷呢。

  我喜欢半夜跟兄弟们翻墙出去撸串喝酒,喜欢打台球和调戏小姑娘,喜欢在半夜里带着兄弟跟那个小县城里的小混混们火拼。喜欢听大家毕恭毕敬的叫我成哥。喜欢跟我妈说我上周拿走的2000块钱又被偷了。

  当时我弟弟上初二,我弟弟是个特别乖的男生,有一次他们班里有个男生看我弟弟老实就欺负他,被我无意中知道了。

  那天下午我带了二三十个壮汉,把欺负我弟弟的那个男生堵在了一个巷子里。其实我没怎么伤他,我们一圈人围着他,每个人手里拎把刀,不过我们没砍他,拿刀是为了吓唬他,我们只是用拳头收拾了他。

  我们连着堵了那个男孩三天。他就辍学了,听说他打死都不来学校了。

  我弟弟说,自从那事儿发生以后,他们全校的男生见了他都是笑容满面礼让三分。

  我虽然嘴里没说什么,但是心里挺得意的。

  后来到了高考,我没考上。我妈想让我复读,我打死都不复读。我跟她没日没夜的吵,用最难听的话骂她。后来战争愈演愈烈,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我爸狠狠的打了我一巴掌,我举起拳头准备打他,但最终我还是放下了拳头。跑了出去,离家出走了一个多月。我妈和我妹千方百计的找我,一直没找到。

  其实那一个多月,我在我一“朋友”家的小煤窑里打工,每天吃东家吃剩的菜,每天从早到晚干最苦的活儿,最后还被克扣了工资。

  这些事儿我从来没跟家里提过,我觉得自己是英雄。英雄选择的路,再苦再难,也得咬着牙不后悔的走完。

  就在我妈快要放弃让我复读的念头,准备等我回来就让我去社会上打工的时候,我联系到一个三流警察学院的入学名额,只要交钱就能上,听说毕业了以后拿到警官证,就能当警察。我妈自然很高兴啊,满心欢快的拿了钱就把我送进了那个警察学院。

  我在那个学院里念了一年时间。我学会了去健身房,学会了请兄弟们去KTV里通宵,学会了泡妞。学会了吃很多高档的菜。唯独没学会,珍惜父母的血汗钱。

  那一年我不知道自己花了多少钱。

  后来我妹告诉我说,那时家里为了供的住我,已经卖了好几头正值壮年的奶牛。每次我一开口要钱,我妈心里就咯噔咯噔的害怕。因为我的口一张,通常都是几千。那几千块钱,我爸我妈要在地里弯腰弯多少次,要送掉多少斤牛奶才能挣得来,我从来都不考虑。我只是快活的享受我的青春。

  我妹还说,那时我妈为了能多挣点儿钱,只要有人订牛奶,我妈就给送。不管是六楼还是七楼,也不管奶户家有多远,她每天早上四点就起来,骑着自行车,挨家挨户的给奶户们送牛奶。很多时候,我妈好不容易爬到六楼,把牛奶刚递给他们,还没来得及转身,他们就迅速的,“啪”一声关上了门。

  很多个冬夜里,寒风刺骨,我妈骑着自行车送牛奶,都差点儿被喝醉酒的大车司机给撞了。

  在那个警察学院念了一年以后,我不想念了。因为我发现原来班里的学生都是有后门的,他们一毕业就稳稳的有好工作等着,而我自己一毕业什么都没有。

  然后,我爸妈只好决定送我去当兵。

  我们那儿当兵也不是随便就能当的。我爸妈再一次找了很多人,送了很多礼,花了很多钱,费了很大的周折,才终于把我送上了去新疆当兵的火车。走的那天是我爸和我妹妹送的我,因为我妈得去送牛奶。那天我爸和我妹都哭了。

  在新疆当兵一年多以后,我又不想当了,那儿太苦了,冬天雪下得半人厚,还得干很苦的活,晚上还得站岗。我得了重感冒。我打电话回去的时候,我妈一听我感冒着的嗓子,心疼的受不了,然后就又一次找人,送钱,想让上面把我调到一个好点儿的地方当兵。那一次总共花了两万,加上无数次的送礼请吃饭,才把我从新疆调到了青岛。

  到了青岛以后,我被分配进了一个干休所。我妈终于放下了心,以为这下我终于可以安心舒服的当兵了。

  我的确心满意足了两年,可是后来我又不想在那儿待了,因为干休所里工资不高,除去吃穿用度,每个月只有2000,而我交了个大学生女朋友。

  她是个好看的姑娘。而且很会穿衣打扮,一点儿都不俗气。她如瀑的长发披在肩头,就像春天刚发芽的柳树一样美丽。她的皮肤很光滑,胸脯白皙柔软,在床上的时候,我最爱一遍一遍的抚摸她的身体,她身上淡淡的的体香和那娇弱妩媚的呻吟总是能轻易就让我全身血脉喷张。

  那时候我想给我的女朋友最好的,我每个月挣2000,我会给她打过去1000,剩下的1000还债和给自己买衣服。当然,从小到大,我屁股上的烂账就没理清过。而且她是大学生,我不想让她同学看到她男朋友穿衣没有品味,于是我也给自己买高档的衣服和鞋。每逢节日的时候,我也都会给她买很贵重的礼物,有时候自己手头紧,我就给家里打电话,用各种借口委婉的暗示让他们给我打钱。他们心疼我,每次我要是要2000,他们起码会打过来3000。

  我欠的债越来越多。

  那时我想挣很多很多钱,我觉得我欠那么多债都是因为我待在这个小小的干休所里挣的太少,这太特么委屈我了。我不该是一辈子窝在这儿的人。

  所以后来,尽管我妈歇斯底里的生气和哭喊,甚至以命要挟,我也还是擅自从部队里出来了。我给自己办理了复员。我没理我妈,我想,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走进社会的那一刻,我的心里充满了神圣感和骄傲感,我终于脱离我妈的束缚了。我终于能一展自己的本领了。我觉得我一定前途不可限量。

  但是,摸爬滚打了两年。我还在自己租的地下室里每天吃泡面。我已经瘦的皮包骨头了。不过,不管多难,我都坚持每个月给我女朋友打过去一千块钱。只是那时候我跟家里彻底决裂了,所以节日的时候也没脸再跟我爸妈要钱给她买礼物了。

  28岁那年,我用命去疼的那个姑娘,还是离开了我。

  我不怨她,我知道,两个人有多少缘分,走多少路。

  其实她是个好姑娘。我知道她喜欢会弹吉他会唱歌的男孩子,她爱画画爱看书,可是我五音不全,不会唱她爱听的董小姐。我从小到大没听过一节语文课,我不爱看什么鲁迅史铁生,我只爱在健身房里挥汗如雨。而且我的银行卡上一分钱都没有。

  我们谈了三年异地恋,到最后的时候,我们已经没有任何共同语言了。每周一次的例行电话,不用开口我们就知道对方会说什么。因为来来去去无非就是,吃饭了么这两天课多么给家里打电话了么那行我去洗衣服了。唯一能让我们微信上的聊天内容超过十分钟的,就是幻想一下下次见面的干柴烈火。可是,干柴烈火这种事儿,偶尔提提就行,总说也就没意思了。

  她是个明事理的姑娘。分手的时候,她说,

  我特别感谢老天爷,给了我这么好的初恋。我知道你对我好,我知道你爱我。你就像一碗养胃的白米饭。我从刚开始学会吃饭,老天爷就给了我你这碗米饭,我吃了三年的米饭,所以这三年我长的很健康。没有生过什么乱七八糟的病。可是,我一想到之后的几十年,我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吃这碗同样的白米饭,我就觉得人生特别绝望。我想,如果现在不走,那么等到要嫁给你的最后一刻,我也一定会逃婚的。我知道,这一次离开你,我就再也回不了头,外面的世界可能凶险万分,可能会有男人骗我,可能我会遍体鳞伤,但是,我还是想去经历一番。我不想吃白米饭了,我想吃点儿别的。哪怕会拉肚子,我也想试试。对不起。我真的要走了。

  看完这段话的时候,我的心里充满了绝望。我知道,我要永远失去她了。

  其实我挺感谢她的,没有到最后一刻再逃婚。那样的话,我和我的父母就会颜面尽失。

  而且我知道,她已经26了,可是我还是什么都没有,即使她再爱我,她也不能跟着我。跟着我,她怕自己没有未来。

  她是个好姑娘。没经历过坏男人,我希望她吃点儿火锅和烤串以后,最终能遇到一碗有趣的白米饭。这碗白米饭会让自己变成蛋炒饭,也能让自己随时变成很多口味的盖饭。希望这碗米饭千万不要像我一样,都没为她的后半生存点儿米。

  她离开以后,我就回家了。我知道,不管我走多远,家门永远为我敞开着。

  我回家的那天特别冷,零下十几度,寒风呼啸肆虐,我看到我妈坐在路边卖牛奶。行人匆匆,每个人都加紧脚步往温暖的地方赶,只有她一个人无比坚定的坐在小板凳上,裹着那件穿了很多年的军大衣,头上顶着一块旧头巾,等着有人来买牛奶。

  那一刻,我在公交车里泪如雨下。

  这些年,我妈为了给我转学,为了让我当兵,为了让我能念成书,别走歪门邪道,为了供养我的大手大脚,她到底看了多少脸色,到底吃了多少苦。而我出来挣钱五六年了。竟然一分钱都没给过他们。反而在一次一次的,跟他们老两口要钱。有我这样的儿子。她难道不觉得心冷吗。

  回家以后,我拔光了自己身上所有的刺。接受了我妈给我安排的一切。我对媳妇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她要心地善良,孝顺我妈。

  我想起来有一回,我那时候还在新疆当兵,我在微信上跟我妹说了一句,不管我走到哪儿,咱妈都是我这一生最惦记的人。

  后来我妹告诉我,她把这句话告诉了我妈。很多年没有流过眼泪的我妈,那一刻当着我妹的面就笑着流泪了。

  大概,有我的这句话,她就觉得自己不管做什么都值了。

  我妹告诉我,当初在寒风里骑自行车送牛奶送了几年以后,我妈的腿受了寒,就再也没好过。她的腿弯不了了。蹲不下去。可是,每年的农活,还是得一点儿不落的干。蹲不了,她就总是撅着屁股干活。挣到的钱,还得存着以备我随时的狮子大开口。

  我妹还说,我在外面当兵的这些年,每年的除夕夜,我妈都闷闷不乐,她总是会说一句,我的大儿子最可怜了,一个人在外面,不知道今晚他有没有吃到好饭,他有没有觉得孤单。

  行了,不跟你们唠了,我的胖媳妇做好我最爱吃的红烧肉喽,明天我表哥结婚,我的傻老婆啊,就知道给我买衣服,从来都舍不得给自己买衣服。一会儿我一定要带着她去给她买两身好看点儿的衣服。

  其实这样的日子,也还不错。

  2015年,我想告诉天下每一个浪子,请你回头看看。看看你的老母亲,看看你的前半生。

  母亲,故乡天空里的那片云

  文/西子

  在我遥远的故乡,只有两个人最让我割舍不下,一个是我的父亲,一个是我的母亲。

  每一年的五月,是我最热爱的一个季节,因为我在这个美丽的季节里出生,因为母亲曾为我承受过最不堪的疼痛。

  某个有月亮的夜晚,总是莫名的会想起母亲,母亲的双手燃起的袅袅炊烟,是我童年记忆里最温暖的画卷。

  每个冬天最幸福的事情,就是穿上母亲做的柔暖厚实的棉服,可我却忘记了母亲的身上,还穿着一身陈旧的单衣。

  多想再睡一次母亲温暖的臂弯,多想再吮吸一次母亲香甜的乳汁,多想再一次搂着母亲的脖子撒娇,多想再用稚嫩的小手摸一摸母亲年轻的脸颊。

  小的时候,母亲总会微笑着数我们长了几颗牙齿,母亲老了的时候,我们却遗忘了母亲的嘴里还剩下几颗牙齿。

  生命原本是一道减法,母亲的爱却是一道温暖的加法,母亲慈祥的心怀,总有一方温热的思念为我呼应。

  离家在外的孩子,想起母亲的时候只能打个简短的电话,每次面对那寒风中的一缕白发,就不免内疚的颤抖和心疼。

  小时候我们睡在妈妈的身旁,长大后我们睡在妈妈惦念的梦里,多少次母亲把念儿的热泪打在自己的掌心,多少次母亲的窗棂映照着她孤独的身影。

  我们一生都在向母亲索爱,却忘记了,这个奉献着自己毕生之爱的人,有一天也会垂垂老去。

  母亲,故乡天空里的那片云,总是闪耀着别样的温存,母亲用那几亩薄田养大了我们,却最终将在那里埋葬长眠了自己。

  母亲在的时候,故乡是一处暖心的田园,母亲不在的时候,故乡就成为了我们心中慈爱的母亲……

  孩子,妈妈不想让你成为我这样的人

  有一天和妈在电话里聊我小时候频频遭到“毒打”的经历:数学考到95分要被扇耳光,语文生字写得马虎要被掐大腿内侧,有时候放学后贪玩耽误了写作业,屁股被打到又高又肿,第二天都没办法坐在班里的座椅上。往昔凄惨的镜头全堆在眼前,我怪里怪气地嘲讽妈,“妈,听过那个笑话吗?世界上笨鸟有三种,一种是先飞的,一种是嫌累不飞的,还有一种自己不飞,就在窝里下个蛋,让下一代使劲飞。”电话那一端不语,我咄咄逼人地继续讲,“妈,还记得那年就因为我写字慢,你拿着不锈钢椅子毫不含糊地冲我砸过来吗?”妈沉默了许久,说,“孩子,妈记得。”

  几天后接到妈的电话,我正在上班,背景音响吵得厉害,我心不在焉地让她快点讲。妈说“就给我两分钟,刚从报纸上读到一段话,说得挺好,我记性不好要赶快说给你听,咳咳,‘孩子,我要求你读书用功,不是因为我要你跟别人比成绩,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会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当你的工作在你心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成就感和尊严,给你快乐。’这人说得有道理,妈嘴笨说不出这样的话,但是孩子啊,你原谅妈妈吧,当年打你的时候,我心里认得也是这个理,妈只不过不想让你成为我这样的人。”

  妈是什么样的人呢?

  妈是六零后出生的那一代,成长于文化大革命的末期,贫穷是整个社会共有的症候,物质上吃定量供应的二米饭和窝窝头,精神上只有小人书和黑白的革命教育片。妈是家中的老二,是最肯吃苦的帮手,冬天在雪地里捡煤球捡到手生冻疮,夏天编草鞋草绳搓出一手老茧。高中还没毕业,就迫不及待辍了学,藏起荒唐的飞行梦想,在餐馆做起早贪黑的服务员,每个月工资三十七,其中的大部分要用来补贴家用,剩下的零零散散,小心翼翼地折在方巾里,攒够了就给自己买一盒友谊雪花膏。后来妈结识了爸,两个人一样的穷,恋爱时的活动只有压马路,最隆重的约会是去看了一场《罗马假日》。两年后有家境较好的男职工向妈示好,妈却毅然决然地嫁给爸,二十三岁生下我,自己还是半个孩子,一边按着育儿书的步骤养育我,一边投身于家庭主妇的柴米油盐里。不发达的医术在妈的肚皮上留下长长的伤疤,从此她的喜怒哀乐,全部和我有关联。

  从我五岁开始,妈就对我进行棍棒教育,坚信毒打出才子,因此我的童年结束得特别早,没看过太多的大风车和小龙人,放学后吃过晚饭就自觉地规规矩矩坐在小方桌前写妈来买的练习册。那个时候,妈是多么的苛刻,戒尺就放在身旁,眼睛紧盯着我的答案,那嘴角一牵一扯,手掌抬起放下之间,都是我的恐惧。也许因为这样,我一直是班里的第一名,不是因为争气,是因为害怕,害怕拿着月考的试卷回到家里,妈的脾气鞭炮一般炸响,一手擒住我,一手鸡毛掸子打过来,爸在鬼哭狼嚎的气氛中叹气,什么都做不了。可是妈并不满意,她觉得女孩子除了成绩好,还该说英文,要懂音乐,言谈举止中要有点气质和才情。于是我的周六开始被字母装满,十几岁的我背着重重的书包,独自走四公里的路,穿过一个拥挤的市场,经过邮局,银行,报刊亭,走过下棋的老头儿们和树荫下聊天的老太太们,稀里糊涂地坐在教室里听一个半小时的英文课;我的周日从此被音符占据,妈骑自行车送我去学琴,坐在自行车后座的我,幽怨地背着琵琶,双手牢牢把住车座的两端,却连妈的后背都不愿亲近一下。很不幸地是,我没有在其中的任何一件事上显示出过人的才能,我听不懂英文的单复数,也看不懂音乐的五线谱,在我有限的脑容量里,字母撕扯着五线谱,音符钻进字母表,两者暴力地交融发出恐怖的噪音。于是我的青春期里,又多了这样的景象:英文书被撕烂,琵琶扔在一旁,我把屁股自觉地撅起,气急败坏的妈,抡圆了胳膊,一下又一下,我的身上太痛,眼泪太多,常常看不清窗外的晚霞。除此之外,妈也限制我的交友自由,她只许我和天天向上的四眼小孩做朋友,又完全掐灭了我情窦初开的小火苗,在唯一有男孩子向我告白的夏天,那张被我藏在书包深处的小纸条,被妈粗暴地搜出来摊在桌面上,不分青红皂白地痛骂,完全不顾把头埋在胸口的我,十六岁薄薄的脸皮和深深的自尊……

  我想很多时候,我都是恨妈的,在我十八岁的日记里,写下过这样灰暗的话,“一个本应该懂得爱的年纪,为什么我却先学会了恨呢……”我恨妈逼我成为第一名,恨她强迫我学不喜欢的东西,恨她践踏我的自尊,恨她粗暴的脾气,也恨她的鸡毛掸子和扫把,恨她没收我全部的自由,给我一个苛刻的人生,却从未对自己有过任何的要求。

  在我的记忆里,妈从未有过一份长久的工作,是典型的家庭妇女代表,一张脸灰突突,从不用化妆品,衣服是夜市里淘来的大妈款,任腰间赘肉暴露得坦荡荡,也不肯费心藏一下。她没有爱好,没有朋友,没有文化也没有梦想,每天伴随她的,只有电视,记账本和安眠药。在我的心里,妈对家庭的贡献不大,只是一个吃的符号,她代表早晨六点半的豆浆油条,晚上七点钟的红烧带鱼和苦苣皮蛋花生米,深夜里的海鲜泡面和拌黄瓜,休息日里的酸奶杏仁巧克力和南国梨。妈整天混迹于菜市场的热闹里,操着尖利的嗓门,不顾形象地和小贩激烈地讨价还价,多少次我跟在她的身后,刻意地保持相当的距离,闷闷不乐地想,为什么我的妈妈,不能像别的妈妈那样,说起话来轻声细语,烫时髦的大波浪,擦口红抹白粉,穿红色的修身毛衣,紧身牛仔裤,脚踩着细细的高跟鞋夹着公文包去上班,走过时带有一股令人回味的淡淡香水味。所以,在整个青春期里,我一边害怕妈一边嫌弃妈,像是一株不甘被埋没的植物,很叛逆也很用力地,向着妈的反面,拼命拼命地生长,我才不要成为她那样的人。

  后来,我果真没有成为妈那样的人。

  我知书达理,低调含蓄,凡事思考比行动在先,做事靠大脑和理智讲话。我十指不沾阳春水,嫌弃菜市场的肮脏与喧嚣,不屑懂柴米油盐酱醋茶,每天早上在健身房度过,晚上看新闻写博客,有一票喝咖啡谈人生的朋友,也有一个人独处的好时光。我读得懂卡勒德·胡赛尼和米兰·昆德拉,看得懂希区柯克和伍迪·艾伦,分得清《欢乐颂》和《蓝色多瑙河》,游走过尼亚加拉瀑布和纽约博物馆,知道霍金只有三个手指头能动,赫本和派克最后没有在一起,当年刺杀肯尼迪的也许不是李·哈维·奥斯瓦尔德。

  我任由自我膨胀到极点,自大地把自己当做世界上最优秀的人,摊开光鲜亮丽的那一面,赌气一般地展示给妈看。可是,妈却不那么在意了,她仿佛一夜之间就老了,老到皱纹爬满眼角,老到头发半白,老到再也没力气打我。妈收起鸡毛掸子和扫把,不再逼我成为第一名,也不再把我的优秀满世界地炫耀给人看,她变得温柔慈祥,竟然有些不像她,当我把第一本书的着作权炫耀着拿给她看时,她甚至只是淡淡地说,“你喜欢的事,就去坚持吧。”

  可是这并不能阻止我忘掉童年和青春期时的不愉快,我仍然习惯把自己时不时的敏感和自卑归罪给妈,我会残忍地拿“孩子遭毒打跳楼”“青春期少女离家出走”“花季少女自残”的新闻给妈看,妈总是一副抱歉的表情,拿着报纸反复看了一遍又一遍,自责,叹气,沉默。每当这时,我的心里会有一丝邪恶的快感。可是我还是不懂,当年的妈,为什么会忍心对我那么苛刻呢?

  我最终在心底原谅妈,不是因为时间的问题,而是搬家时从一堆旧相册里发现一本陈年日记。这本纸张发黄的日记本,零零碎碎地记满了大概妈三十几岁时每天所要面对的家庭琐事,今天家里买到了便宜的菜,明天孩子又要交补习班的钱,晚上打了孩子心情很难过,听说三楼的婷婷不念高中去深圳了,最近睡眠不好安眠药剂量又加了一倍……日记本的最后一页,仿佛被泪渍浸润过的凸凹不平的纸张,矮胖松垮的字迹写道,“夜深了,他还没有回家,作为一个女人,我的心在滴血……”就在那一刻,妈十几年前的生活,和我现如下的成人世界,仿若产生了一种共鸣,我开始能够体会也仿佛能够看到,从二十三岁开始,这个在贫穷中支撑起一个家庭的女人,沉溺在一种多么沉重的辛苦里。她要独自面对拮据的生活和并不幸福的婚姻,在那么寂寞的时光里以泪洗面。可是她却从未想过逃离,擦干眼泪,转过头来依旧要保证孩子六点半的营养早餐,丈夫加班后的夜宵,干净的地板和透亮的窗户,银行卡缓缓上升的盈余……妈那一代的女人,对于家庭比我们更有信念,牺牲成为她的一种本能。她在生活里无限地看轻自己,那样地逆来顺受,而唯一的反抗是不惜一切代价要让女儿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她不愿看到她的下一代,因为没有知识和梦想,困束于家门口的菜市场,和她一样迫于生活的压力,为一份菜价和小贩斤斤计较。她相信外面有她不曾感受过的美好,她希望她的女儿,有能力去更广阔的世界看一看。

  那是让我多么难过的一个夜晚,摊开的日记,仿佛一扇穿越时光的窗,让我看到另一端日子里的艰难。晚风凉凉的,泪眼婆娑的我,欠了妈一个时代的温情。

  我想,有一个故事,我忘了讲给妈听。这个世界上,其实还有第四种笨鸟,他们生蛋后就收起一双翅膀,不辞辛劳地筑更坚实的巢穴,觅更多的虫子,在老鹰的盘旋下把幼鸟护在身后,一心一意地哺育它。等到幼鸟的羽毛长成,她就带它去飞行,任它翅膀扑棱,摔倒爬起,满身伤痕,直到可以放心地看着它在天空长久地飞行。终于有一天小鸟迫不及待地要离开温暖的巢穴,于是做妈妈的,看着那个曾经幼小的雏鸟飞向广袤的天空,最终变成一个模糊的小黑点,伸着脖子仰望的她是多么地骄傲与幸福,骄傲幸福到以至于都忘了自己,早已听觉减弱,羽毛脱落,永久地失去了飞翔的能力。

  妈妈啊妈妈,这真的是世界上最笨最笨的一只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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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 我最终还是娶了一个我妈给我介绍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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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励志

倾一生之力,注一世之情。
听一席之音,赏一瞬之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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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经世之子集,留百芳于后世。